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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规制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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太原市邯郸商会财务管理制度

(二0一八年八月十九日会员代表大会通过)

为保证商会工作的正常进行,合理使用商会的资金,提高商会资金的使用效率和透明度,根据《太原市邯郸商会章程》,依据取之于会员,用之于会员的原则,结合本商会的实际情况,特制定本制度:

一、商会收入

本商会通过以下方式取得合法收入,并开具加盖商会财务专用章的统一收据,有关款项及时列入商会收入帐户:

(一)会费收入。

(二)捐赠,鼓励全体会员向商会捐赠财物。

(三)政府资助。

(四)赞助费。

(五)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手续费收入。

(六)银行存款利息收入。

(七)其它合法收入。

二、会费收入管理

1、以太原市邯郸商会开设账户,作为商会收支的专用账户。账户卡片交由商会由秘书长保管,实行卡片和密码分人分开管理。网上银行实行USB移动证书或登陆密码和付款密码分人分开管理。

2、商会会员交纳会费,可以以电汇的方式汇入商会的专用账户,会员汇款后将电汇凭证交给商会秘书长,秘书长在核实会费到帐后,给交款人开具财务收据,电汇凭证留商会财务做帐;

3、现款或网上银行转帐交纳会费的,秘书长在确认收到会员的会费后,开具财务收据,一联给交款人,一联留存做帐。收到会员交纳的现款后,必须在二天内将现金存入商会专用账户内,否则视为挪用商会资金。

三、商会资金使用原则

1、商会经费主要用于商会活动和商会日常办公费用,以及按照本会章程开展的各项活动等支出。严禁个人和企业将商会会费以任何形式占有或挪用。

2、商会经费的使用一定要精打细算,厉行节约,合理规范。与企业相关的接待沟通,原则上由相关企业承担接待费。

3、商会资产为会员共有财产,依照国家和社团主管机关有关规定及本会章程进行管理,任何个人和单位不得侵占、私分和挪用。

4、严格遵守财经纪律,接受商会理事会的日常检查、监督、审计。

四、经费使用范围

1、日常办公费。包括办公用品费、电话费、各种咨询费、律师费、服务费、广告费、水电费等开支;

2、会务费及商会活动费。包括会员大会、会长会议、理事会会议、商会举办的各种会议以及讲座、经验交流会等活动所发生的费用;

3、商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、保险、补贴、福利费及个人通讯、交通等费用(具体金额的确定和调整由秘书长提出建议方案,报理事会审定后执行)。

4、社会捐献、赞助等慈善事业活动所发生的费用;

5、接待费包括领导和来宾的“迎来送往”的接待、礼品等支出;原则上商会只负责市县级及各委、办、局以上领导的住宿、吃饭费用;县区机关及乡(镇)领导由各县区副会长对口接待;

6、商会为会员服务的各项活动和各项工作的支出,与商会有关的其他正常开支。

五、费用预算

1、正常办公费用:每年做出一次预算。包括日常办公费、商会工作人员的工资、福利费用、接待费等。 

2、活动专项费用:每年做出一次计划并分别做出专项预算。包括各种会议、讲座、经验交流会等的会务费、接待费及其它各种活动费用等。

3、重大开支(5000元以上)费用:须事先编制预算。包括固定资产购置的耐用品、非计划性的大型活动(组团业务考察等)、社会捐资和赞助等较大支出。

4、以上预算须提交理事会审定。

六、费用报销审批流程

(一)例行开支及单项开支金额在500元以下(含500元)的审批程序:秘书处制作“报销凭证”→ 秘书长审核批准→财务付款并记帐。

(二)例行开支及单项开支金额在500元以上、3000元以下(含3000元)的审批程序:秘书处制作“报销凭证”秘书长审核→会长批准→财务付款并记帐。

(三)例行开支及单项开支金额在3000元以上、5000元以下(含5000元)的审批程序:秘书处编制预算→商会秘书长制作“报销凭证”并审核→会长批准→财务付款并记帐。

(四)例行开支及单项开支金额在5000元以上、10000元以下(含10000元)的审批程序:秘书处编制预算→理事会决定→商会秘书长制作“报销凭证”并审核→会长批准→财务付款并记帐。

(四)例行开支及单项开支金额在10000元以上的审批程序:秘书处编制预算→理事会决定→商会秘书长制作“报销凭证”并审核→会长批准→财务付款并记帐。

七、费用报销管理规定

1.原则上当月费用当月报销,不得跨月份报销。

2.对所有报销内容,相关人员必须就其真实性、合理性及必要性进行审核。

3、各项费用支出须有合法原始凭证,并在正式票据上注明用途。必须凭合法的票据入帐,凡与本会成本、费用、资产有关的支出,均应索取合法票据。

4、 严格资金使用审批手续。财会人员对一切审批手续不全的资金使用事项,都有权且必须拒绝办理。

5、开支后的每一笔报销单据,其经办人、审核人、批准人均应在报销单据上签字,不符合规定的会计应拒绝做帐,出纳应拒绝付款。

八、财务人员的职责

1、尽职尽责,秉公办事,廉洁自律,忠于职守。认真细致,及时准确,帐目要做到一笔一结,一月一报,年终做出财务报表。

2、监督检查资金使用、费用开支及财产管理,严格审核原始凭证及帐表、单据。建立财务档案,妥善保管各种财务资料,不得遗失。 

3、会计应确保帐目的真实性。发现帐簿记录与实物、款项不符,请求查明原因,作出处理。对记载欠准确、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,要求更正、补充。

4、商会配备会计和出纳各一名,分工负责。会计负责会计核算、编制会计报表;出纳负责登记会费等各种收入和其他款项的收缴,经费支出,办理银行存款和现金收付,检查票据,报告财务收支情况。

5、出纳不得兼管会计档案保管。为确保现金的安全,备用金不超过1000元。

九、财务公开和监督

1、财务管理实行公开、透明、规范的原则。 

2、每月报表必须在次月中旬发送至理事会成员邮箱;

3、所有理事会成员有监督权和查账的权利,如果对月报表有任何异议可申请查账;

3、每年度商会的年终财务报告应报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并张榜公布,接受广大会员的监督审查。

十、其它

1、本制度自商会批准之日起生效,。

2、本制度的解释权属于本商会秘书处。 

3、上述财务制度应根据商会的发展需要而调整时,需理事会通过。   
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
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太原市邯郸商会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2018年8月 1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