太原市邯郸商会接待规定
一、商会外联接待工作归行政拓展部负责;
二、凡来访者需其机关正式发函于我商会秘书处,无公函者不予接待;
三、由行政拓展部持公函向会领导报告,经批准后方可安排接待工作;
四、太原市内来访的友好商会不安排宴请,必要时安排工作餐一次,一般不上烟酒;
五、外地邯郸异地商会来访,只安排一次宴请,标准为人均80—100元、中低档汾酒、不上烟,不安排住宿;
六、邯郸市工商联机关中层以上干部来会公干,要本着节约、简朴的精神,合理安排食宿,接待标准参照国家行政机关有关规定办理;邯郸各县区工商联来人按对口接待的方式安排,商会领导出面安排一次宴请。
七、山西省、太原市各级各部门来会检查指导工作,安排宴请一次,不安排住宿。
八、新会长确定入会或颁牌时安排宴请一次,标准与异地邯郸商会来访相同;
九、会长值班要安排好工作餐;
十、每月接待费用按财务制度签审后,由会纪监察部审计后,交监事长审查公示。